案情
近日,,本溪市溪湖區(qū)人民檢察院充分運用檢調對接機制,,促成一起發(fā)生在親兄妹之間的輕微刑事案件和解,修復了親情裂痕,。
2022年3月,年過花甲的陳某甲和妹妹陳某乙因父母的贍養(yǎng)費分擔問題發(fā)生口角,進而廝打起來,。致陳某乙左側胸部多發(fā)肋骨骨折,經鑒定為輕傷二級,。同年5月,,公安機關對陳某甲以涉嫌故意傷害罪立案偵查,后對陳某甲取保候審,。今年7月12日,,案件移送至溪湖區(qū)檢察院審查起訴。
為妥善處理這起發(fā)生在親兄妹之間的刑事案件,,案件承辦人前往案發(fā)現場進行實地復核,,走訪鄰里和各自家庭,逐一進行詢問調查,,深入了解案件起因,,積極尋求通過刑事和解既解“法結”又解“心結”的可能。
“我受傷后,,他從沒上門看過我,,也沒給過任何賠償。我絕不原諒他,,要嚴懲他,。”面對檢察官的詢問,,妹妹陳某乙十分激動,,哭著道出內心的不滿。而哥哥陳某甲的態(tài)度同樣強硬,,“我沒那么多錢賠給她,,也不打算和解?!?
經過調解,,最終,在檢察官和人民調解員的見證下,,陳某甲和陳某乙當場簽訂了和解協(xié)議,,兄妹倆握手言和并流下淚水,。溪湖區(qū)檢察院依法對陳某甲作出不起訴決定。
檢察官說案
本溪市溪湖區(qū)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四級高級檢察官沙?。?/b>在辦理近親屬之間的輕微刑事案件中,如何在“案結”的同時實現“事了人和”尤為重要,。
了解此案情況后,,我們充當兄妹間的“傳聲筒”,通過換位思考,、情感感化等方式,,并從法理兼顧的角度提出解決建議。經過不斷努力,,二人均表達了和解意愿,,但對賠償數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調解工作陷入僵局,。
考慮到當事雙方均系老年人,還牽扯家庭矛盾,、金錢糾紛等問題,,我院決定啟動檢調對接機制,邀請人民調解員一起參與調解工作,。我們和人民調解員在充分了解雙方情況的基礎上,,靶向制定、調整調解方案,,采用“背靠背”的方式分別給兩兄妹及家屬做思想工作,,解釋此類案件最高賠償標準上限。經過不懈努力,,兄妹由一開始的互不相讓慢慢變成了互相退讓,,最終達成一致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