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9月22日,大連市旅順口區(qū)人民檢察院迎來了幾位特殊的客人,聽聞申訴人隋某成功達成民事和解獲得和解金,,關心他的老同事一行5人來到檢察院非要再見一見負責該案的檢察官,。
現(xiàn)已過花甲之年的隋某,,早年為某國有企業(yè)的負責人,,十幾年前因改制后丟失了工資待遇,。12年來,,隋某因此事經(jīng)常奔走在相關企業(yè),、政府部門與司法機關之間,后因不服省,、市兩級法院的裁判,,隋某到檢察機關申請抗訴,。
今年5月,大連市人民檢察院將此案交由旅順口區(qū)人民檢察院辦理,。旅順口區(qū)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科檢察官譚開宇承辦此案后,,跳出原判決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常規(guī)思維,避開本案紛爭矛盾點,,追根溯源選準案件突破口,,研究和梳理本世紀初國企改制時國家的大眾方針政策,重點審查國企改制時相關合同文件等原始材料,,找出了關鍵證據(jù),,重新認定了本案的事實和當事人的基本關系,據(jù)此向大連市檢察院提出了抗訴意見并獲得了通過,。
與此同時,,譚開宇并沒有放棄與當事人雙方的溝通和調解,在征得大連市人民檢察院的同意后,,經(jīng)多次協(xié)調,、剖析、說理終使雙方化解了多年的矛盾沖突,,對方當事人某企業(yè)的負責人在事實和法律面前表示愿意和解,,達成了雙方均接受和滿意的民事和解協(xié)議,隋某最終獲得了工資款及賠償金共計13.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