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8月2日,,省公安廳召開新聞發(fā)布會,通報全省公安機關(guān)打擊涉林,、涉野生動物資源犯罪措施成效情況,,并公布5起典型案例,。
據(jù)介紹,今年以來,,全省公安森林警察戰(zhàn)線緊緊圍繞公安部“昆侖2023”專項行動和遼寧全面振興新突破三年行動的工作要求,,充分發(fā)揮打擊職能作用,偵辦了一批大要案件,。截至目前,,共破獲破壞林木、野生動物及農(nóng)用地資源案件456起,,抓獲犯罪嫌疑人572名,,收繳林木1.6萬立方米、野生動物18萬余只,,收回農(nóng)用地4700余畝,,收繳槍支、無人機,、張網(wǎng),、獵夾等作案工具870余件。
發(fā)布會上,,省公安廳公布了5起典型案例,。
1.沈陽吳某哲等人非法狩獵案
今年3月至案發(fā),以犯罪嫌疑人吳某哲,、周某明,、王某為首的盜獵團伙,以愛鳥志愿者身份為掩護,,結(jié)伙流竄至沈陽,、本溪等各類候鳥棲息繁育地,,使用氣槍、網(wǎng)炮,、伸縮鉤等工具大肆非法獵殺大雁,、蒼鷺、花臉鴨等野生鳥類,,并以食用為目的將獵捕的野生鳥類銷往廣東,、湖南等地進行販賣牟利。目前,,該案已抓獲犯罪嫌疑人3名,,查扣野生鳥類1000余只,收繳作案用氣槍1支,、網(wǎng)炮4門,。
2.大連“2·15”非法狩獵案
2022年至案發(fā),,以犯罪嫌疑人王某達,、朱某成等人為首的犯罪團伙,利用微信群等互聯(lián)網(wǎng)平臺傳播獵狗圍獵方法及出售禁獵工具,,實施非法狩獵犯罪行為200余起,,非法獵殺野雞、野兔等各類國家“三有”保護野生動物1200余只,。該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7名,,查扣作案工具摩托車15臺、獵犬38只,、頭燈25個,、彈弓6把、彈珠2400余發(fā),,收繳非法獵捕的野雞,、野兔、黃鼬等各類野生動物死體38只,。
3.鐵嶺劉某玉非法占用農(nóng)用地案
2018年至案發(fā),,犯罪嫌疑人劉某玉在自家和租用其他村民的耕地內(nèi),以自駕鏟車,、鉤機等非法手段剝離黑土耕作層,,采挖耕地地表黑土資源,并將采挖的黑土資源作為花土銷售至遼寧沈陽,、吉林通化等地,。經(jīng)鑒定,劉某玉非法占用并破壞農(nóng)用地29.92畝,,其中基本農(nóng)田19.05畝,,一般耕地1.78畝,,溝渠和溝塘水面9.09畝,涉案價值300余萬元,。目前,,該案已抓獲犯罪嫌疑人4名。
4.丹東于某波,、劉某龍等人濫伐林木案
2020年11月至2022年8月期間,,犯罪嫌疑人劉某龍在明知于某波等30余人無法提供木材合法來源手續(xù)的情況下,長期在寬甸滿族自治縣牛毛塢鎮(zhèn)及周邊鄉(xiāng)鎮(zhèn)非法收購,、運輸濫伐的林木,,并將收購來的木材銷售至遼寧、吉林等地,。目前,,該案已抓獲犯罪嫌疑人40名,移交紀檢監(jiān)察部門4名,,扣押木材80余噸,、大柴2200余噸,涉案木材總蓄積量5000余立方米,。
5.葫蘆島“4·10”非法狩獵,、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
2022年4月至案發(fā),,以孫某亮,、韓某成、于某明為首的犯罪團伙,,非法獵捕,、運輸、出售中華蟾蜍并采集蟾酥銷售至藥廠牟取暴利,。目前,,該案已抓獲犯罪嫌疑人16名,查獲國家“三有”保護野生動物中華蟾蜍活體17.5萬余只,、蟾酥10余公斤,,涉案野生動物交易價值1.14億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