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歲的村民劉某獨自一人靠低保和貧困補助生活,。今年春天,,他來到新賓滿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依法駁回了他的訴訟請求,,可法官們的一個舉動卻讓他感受到了真真切切的司法關(guān)懷,。
2013年,,親戚李某向劉某借了5000元錢,,雙方約定3年內(nèi)還清借款,。到期后劉某催要,,李某表示暫時沒有能力還款。當(dāng)時劉某身體尚好,,可以通過勞動賺錢,,所以沒有再催要,。后劉某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生活日益窘困,。2020年李某去世,,欠款卻仍無回音。劉某無奈之下將李某父親及其兒子告上法庭,,要求二人償還借款,。可兩名被告均以訴訟時效已過為由提出抗辯,。經(jīng)該院承辦法官孫銘璐查明,,現(xiàn)有證據(jù)確實無法認定劉某在訴訟時效期限內(nèi)主張過權(quán)利,故依法駁回了劉某的訴訟請求,。
案子結(jié)了,,可老人無助的神情和身體的病情牽動著孫銘璐的心,她覺得應(yīng)該再做點什么,。在庭長朱春欣的支持下,,孫銘璐通過微信群在全庭發(fā)起捐款倡議,短短一個晚上就籌到2500元善款,。
法官們買了糧油等生活必需品來到老人家中,,孫銘璐把捐款交給劉某,并為他做了詳細的判后答疑,,幫助他充分理解敗訴的原因,。官司雖然輸了,但法官的溫情卻讓老人的心格外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