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司法體制改革已經(jīng)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司法體制改革實踐中還有不少需要完善的方面:辦案方式還沒有與時俱進,,員額退出機制有待健全,,一些配套改革措施有待跟進,,運用改革創(chuàng)新辦法破解難題的意識和能力還需提升,。對此,,我們要引起高度重視,,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決,,堅定不移推進司法體制改革。
要強化責任落實。針對司法體制改革中涉及員額制,、薪酬制和司法責任制等問題,,要守住節(jié)點,高標準抓好整改落實工作,。主要領導要站在一線,,親力親為,對于改革中的重點難點問題要親自上手,,一抓到底,,務求取得實效。
要加強協(xié)調(diào)配合,。改革是一項系統(tǒng)工程,、整體工作,不僅考驗我們的攻堅能力,,也考驗我們的協(xié)同能力,。部門間要強化整體意識和“一盤棋”思想,不僅要把自己負責的工作完成好,,還要更加注重協(xié)作配合,、協(xié)同作戰(zhàn),確保各項任務快速推進,、順利完成,。
要加強督導檢查。要建立“倒計時”工作臺賬,,做到責任細化到人,,時間細化到周,并及時跟蹤掌握推進情況,,做到心中有數(shù),、推進有力。對推進難度大,、需要基層單位配合落實的工作,,更要密切關(guān)注、加強領導,,及時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防止末梢傳導不到位,切實打通“最后一公里”,。
要加強宣傳引導,。對于那些干警關(guān)切、容易引起誤讀的問題,,要深入做好宣傳教育和解釋說明工作,,必要時進行集中培訓,,切實解決好廣大政法干警尤其是領導干部的認識問題,絕不能讓思想上的模糊認識成為我們推進改革的障礙,,確保中央改革政策精準落地,。
——馬延春在丹東市委政法委員會全體會議上如是說。
(馬延春,,1963年出生,1984年參加工作,,同年加入中國共產(chǎn)黨?,F(xiàn)任丹東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