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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朋友是一生的財富,,可再好的朋友,有時也會因為種種原因而言語不和,,甚至對簿公堂。近日,,丹東振安法院法官辦理了一起傷害案件,,將情理與法理相融合,妥善化解了這起特殊的涉健康權(quán)糾紛案件,,讓一對故友重歸于好,。
辦案人:于云峰
職務(wù):丹東市振安區(qū)人民法院九連城人民法庭庭長
吳某與李某同為九連城鎮(zhèn)村民,二人本來情誼深厚,,然而因一些瑣事,,兩人之間產(chǎn)生了嫌隙。后吳某為緩和與李某的關(guān)系,,便邀請李某一同吃飯,。赴約當晚,李某又帶上了自己的二姐和二姐夫一同前往,。沒想到用餐期間雙方發(fā)生爭吵后又產(chǎn)生肢體沖突,,李某三人對吳某動起手來。第二天,,吳某報警,,導(dǎo)致雙方關(guān)系進一步惡化,隨后吳某將李某訴至九連城人民法庭,請求判決李某賠償50000元并承擔其律師費4000元,。
案件受理后,,我意識到本案的特殊性,若是簡單一判了之,,極有可能激化矛盾,,導(dǎo)致雙方關(guān)系進一步惡化,遂決定組織雙方當事人前往法庭進行調(diào)解,,以此打開這對好友的心結(jié),。
調(diào)解過程中,雙方情緒激動,,彼此抵觸情緒強烈,。原告吳某堅稱自己被毆打,身心受損,;被告李某則反駁稱是吳某先出言不遜才引發(fā)矛盾,。雙方各執(zhí)一詞,尤其是在賠償數(shù)額上,,爭議極大,,僵持不下。
見此情形,,我結(jié)合本案實際,,站在客觀公正的角度用“情理”向二人仔細分析矛盾的根源?!皡悄硨嶋H受傷程度較輕,,更多是因為挨打置氣才起訴,李某則是因為吳某的不當言語而一時沖動,,并不想同昔日好友反目成仇,。那天雙方能坐到一起吃飯,初衷都是為了化干戈為玉帛,,卻因為誤會和沖動而導(dǎo)致今天的局面,。”在聽完我的分析后,,吳,、李二人紛紛表示認可,也逐漸緩和了劍拔弩張的氣氛,。我又趁熱打鐵,,用“法理”耐心地向雙方釋明相關(guān)法律法規(guī),與之分析利弊,,勸解二人換位思考,、以和為貴,。在我引導(dǎo)下,最終被告李某念及多年的好友情誼,,當庭向吳某道歉,,吳某也打開了自己的心結(jié),主動向法院提交了撤訴申請,,至此,,本案得以圓滿化解,這對昔日好友也在法庭的見證下得以握手言和,、重歸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