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之樂,,貴在那份踏實的信賴?,F(xiàn)實生活中,常有朋友之間因錢反目,,最終不歡而散。近日,,盤錦市大洼區(qū)人民法院審結一起因朋友之間合伙經營“劇本殺”工作室引發(fā)的合同糾紛案件,。承辦法官充分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本著減輕當事人訴累,、實質性化解糾紛的原則成功調解結案,,有效化解了矛盾糾紛的同時,也維護了當事人之間的友誼,。
雙方當事人因興趣愛好共同經營“劇本殺”工作室,,經營一年后,原告要求退伙,,雙方因退還入伙費用及退伙后經營利潤分配問題產生爭議,,協(xié)商無果之下,原告訴至大洼區(qū)法院,。
承辦法官詳細調查后了解到,,合伙人之間并未就合伙期間的債權、債務及資產進行散伙清算,。了解到糾紛的來龍去脈后,,承辦法官從法理、情理的角度多次組織調解,,充分聽取雙方的辯論意見,,耐心指導雙方逐一進行賬目清算,并闡明堅持訴訟需要對合伙資產進行評估鑒定,,需耗費一定的時間和鑒定費用,,多角度進行分析并為解決問題提供思路。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握手言和。
大洼區(qū)法院始終堅持和發(fā)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樹牢“如我在訴”的服務意識,,用更加高效務實的舉措多元化解矛盾糾紛,,力爭在訴前讓糾紛得到實質性化解,減少當事人的訴累,,真正做到為民解憂,。
法官說案
熟人合伙須謹慎
“現(xiàn)實生活中,不少人在創(chuàng)業(yè)時會選擇親戚,、朋友,、同學等熟人作為合作伙伴。本以為熟人之間彼此了解更容易實現(xiàn)互利共贏,,然而,,熟人之間因合伙經營產生的糾紛卻也不在少數(shù)?!背修k法官提醒道,,在合伙經營過程中,當事雙方均應增強法律意識,,注意風險防范,,對合伙事宜簽訂書面協(xié)議,對入伙退伙,、投資,、賬目管理、利潤分配,、風險承擔等事項進行明確約定,,從而切實保障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