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為深入貫徹落實兩高兩部《關于辦理醉酒危險駕駛刑事案件的意見》,進一步提升刑事司法能力和案件質效,,統(tǒng)一裁判尺度,,實現量刑均衡,日前,,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一庭組織全市刑事條線法檢機關開展庭審觀摩活動及醉酒危險駕駛刑事案件同堂培訓,。
此次觀摩庭審選取一起危險駕駛案,一審認定被告人路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二個月,,二審在查明案件事實的基礎上認為,上訴人路某的行為符合危險駕駛罪的構成要件,,但綜合考慮其各項從重,、從輕處罰情節(jié),根據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總體對其從寬處理,,改判緩刑。
庭審觀摩結束后開展了醉酒危險駕駛刑事案件同堂培訓,。鞍山市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員額檢察官高欣從證據審查,、相對不起訴審查、推動醉駕案件輕罪治理和社會綜合治理等方面對醉駕案件處理進行講解,。鞍山市檢察院第一檢察部主任官冰凌強調檢察機關要做好醉駕案件的羈押必要性審查工作,。鞍山中院刑一庭庭長顏容從醉駕案件的定罪思路、各項從重情節(jié)的認定,、緩刑適用等方面對醉駕案件的辦理作出具體指導,,針對案件辦理中的難題和重點問題,力求預防和打擊犯罪以及保障被告人權利“雙結合”,,實現對醉駕案件的妥當處罰,。
鞍山中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劉忠表示,,兩級法檢機關要以本次觀摩庭審為契機,,進一步解放思想,轉變理念,,弘揚“慎刑”“恤刑”的中華優(yōu)秀法治傳統(tǒng),,實現辦案“三個效果”的有機統(tǒng)一,,維護法治原則、確保司法公正公平的同時,,不斷提升人民群眾對司法的信任感和認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