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十條規(guī)定的正當防衛(wèi),,曾被稱為“沉睡的條款”。而近年來,,隨著司法解釋,、指導性案例的出臺,可供遵循的依據(jù)越來越充分,辦案人員對正當防衛(wèi)的認定更有底氣,。
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報告顯示,2021年至2023年,,人民法院對77名被告人以正當防衛(wèi)宣告無罪,,其中包括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馬某正當防衛(wèi)案。
時間回到2020年8月12日:當日夜間,,付某酒后到馬某家砸門,、叫囂殺人,馬某告知其找錯人并報警,,付某不予理會并砸碎多片窗玻璃,,馬某持刀出門制止,付某與其廝打,,馬某手,、背部受傷,付某身受多處刀傷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經過調查,,我們認定馬某沒有主動傷人的主觀動機,持刀離家是為了避讓付某,,以保護自己的生命權和健康權不受侵害,。”鞍山中院辦案法官蔡婧說,,與付某廝打過程中,,馬某在高度緊張、恐懼和慌亂狀態(tài)下本能地反擊,,其行為符合一般大眾的普遍認知和常情常理,,沒有超過防衛(wèi)限度,其行使的是《刑法》第二十條賦予每一個公民的正當防衛(wèi)權利,。
隨后,,針對此案,遼寧省內外知名專家學者組織研討,,綜合起因、時間,、對象,、限度、結果等條件進行判斷,,一致認為此案屬于正當防衛(wèi),。專家論證機制也助力蔡婧認定此案適用《刑法》第二十條。
2023年9月,鞍山中院認定馬某屬正當防衛(wèi),,宣告其無罪,,不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2023年11月,,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維持鞍山中院的判決。
案子結束后,,司法溫暖卻沒有停止,。得知馬某身體欠佳,日常生活,、醫(yī)療費用花銷較大后,,法院主動聯(lián)系民政部門及他所在社區(qū),為他從快從速辦理醫(yī)保,,恢復發(fā)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審判結果送達后,馬某及其家屬到鞍山中院送了一面錦旗,。而案件審判的意義,,遠不止于還馬某公道。
聲音
“馬某正當防衛(wèi)案作為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引用,,讓《刑法》第二十條再次走入公眾視野,,也是在向全社會宣告:正當防衛(wèi)是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是與不法行為作斗爭的重要法律武器,。除了自衛(wèi),,《刑法》第二十條也為勇敢善良的人披上堅固的‘鎧甲’?!?
——鞍山中院黨組書記,、院長 陳林
“我們認為,對馬某正當防衛(wèi)案的準確認定,,不僅消除了馬某及其家人的申訴信訪隱患,,還減少了社會治理成本,社會教育意義重大,,隱性和顯性意義都不可小覷,。”
——鞍山中院副院長 劉忠
“馬某正當防衛(wèi)案的審判,,彰顯了‘法不能向不法讓步’的法治精神和價值導向,。法官既要慎重使用刑罰權、慎重使用司法權力,,還要拒絕‘死者為大’‘誰受傷誰有理’‘結果客觀歸罪’的機械司法和慣性思維,。辦案法官不為陳舊觀念束縛,,堅守匡扶正義的原則,秉持的正是‘辦的不是案子,,而是別人的人生’的理念,。”
——鞍山中院刑一庭負責人 顏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