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一些年輕人因為所謂的“愛好”,不慎走上非法制槍的犯罪道路,,檢察官該如何釋法說理,?如何以個案辦理促進社會治理?
辦案人:宋闖
職務(wù):大石橋市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五級檢察官助理
近日,,我辦理了一起非法制造槍支案件,,犯罪嫌疑人于某文出于個人愛好在2018年至2023年期間,在自家的工具間內(nèi),利用車床及從網(wǎng)上購買的零部件非法制造槍支,,案發(fā)后,,公安機關(guān)在其家中搜出3支槍形物品。經(jīng)鑒定,,3支槍形物品均認定為槍支,。
為了讓于某文深刻認識到自己的行為會造成多么嚴重的后果,我對于某文進行釋法說理,,向其闡明非法制造,、持有槍支各罪名的區(qū)別和給予刑事處罰的法理依據(jù),加強教育和引導(dǎo),。由于于某文無前科劣跡,,僅出于個人愛好,未將槍支向他人展示,,未造成危害后果,,且自愿認罪認罰,2023年7月17日,,大石橋市檢察院以非法制造槍支罪向大石橋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23年7月26日,法院以非法制造槍支罪判處于某文有期徒刑四年,。
為更好地通過案件來促進對社會的治理,,案后,辦案組通過實地走訪調(diào)研,,發(fā)現(xiàn)通過快遞方式寄送的違禁品存在著實名制收寄未落實到位的問題,,在快遞包裝常常只標注著“日用品”“玩具”等;有部分賣家會將違禁槍支拆解分多個快遞寄送到買家手中,,造成槍支跨地域流通,。對此,我們前往交通管理部門,、郵政部門,、快遞公司等單位,,開展座談會,以該案釋法說理,,加強管理,,規(guī)范快遞收件流程,同時開展精準普法宣傳活動,。干警通過現(xiàn)場講解,、發(fā)放宣傳冊等方式,運用通俗的語言,、真實的案例向廣大群眾傳授涉槍涉爆等相關(guān)知識,,引導(dǎo)廣大群眾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自覺抵制并積極舉報各類違法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