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出租車因肇事發(fā)生停運,維修期間的停運損失是否是保險公司承擔,?在實際的判決中,法院會根據(jù)合同的免責條款來斷案,,法官提醒大家,投保時一定要仔細閱讀免責條款,。
案情
2022年7月17日中午,,李某駕車與曹某某駕駛的出租車發(fā)生碰撞,李某負全部責任,。其間造成出租車停運損失共計1080元,。
一審法院認為,李某應承擔停運損失賠償責任,。李某不服提出上訴,,以保險公司未對免責條款做到明確說明為由,請求改判保險公司承擔停運損失,。二審法院認為,,保險公司提供了投保單、保險單及投保人聲明,,投保人聲明處有投保人的簽字確認,,證明保險公司對屬于免責條款的停運損失已經(jīng)盡到了提示,、說明義務。一審法院判決李某承擔賠償責任,,具有事實及法律依據(jù),。
在另一起案件中,法院則作出了不同的判決,。2022年9月14日,,趙某駕車與出租車司機紀某發(fā)生碰撞。其間造成出租車停運損失2520元,,保險公司拒絕賠償,。一審判決保險公司賠償停運損失,保險公司不服提出上訴,。二審法院認為,,保險公司提交的機動車商業(yè)保險投保單及機動車商業(yè)保險免責事項說明書不足以證明其就相關免責條款的概念、內容及其法律后果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向投保人作出了常人能夠理解的說明,,案涉停運損失免責的條款不產(chǎn)生效力,。
最終,二審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說法
簽訂保險合同時應仔細看完內容
郭盈正在撰寫案件裁判文書。
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長郭盈: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七條,,訂立保險合同時,,保險人有對其提供的格式條款中的免責條款負有提示和解釋說明的義務,。
其中提示義務是指保險人將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禁止性事項,如禁止酒駕等一般公眾了解度比較高的事項等作為免責條款時,,應在投保單或者保險單等其他保險憑證上對保險合同中免除保險人責任的條款,,以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文字、字體,、符號或者其他明顯標志作出提示,。明確解釋說明義務是指保險人對保險合同中其他免責條款,如案例中的停運損失等一般公眾了解度比較低的事項的概念,、內容及其法律后果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向投保人作出常人能夠理解的解釋說明,。
對于投保人來說,在簽訂保險合同時應該仔細看完保險合同全部內容,,尤其是責任免除條款,,對于其中理解不清楚的事項應該及時向保險公司提出,直到完全知曉了保險合同中雙方的權利義務約定,,尤其是免責事項的全部內容后方可簽訂保險合同并交納保費,。
除了重點關注免責事項之外,,投保人還應該注意保險合同的險種是否符合自己的實際需要和保險合同的生效時間、保險理賠范圍以及保險合同的解除條件等內容,。同時,,盡可能選擇規(guī)模較大、聲譽較好的保險公司進行投保,。
需要注意的是,,現(xiàn)在市面上出現(xiàn)的安全統(tǒng)籌合同并不是保險合同,不建議投保人購買,。
對于保險公司來說,,應該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向投保人提供符合其需要的保險產(chǎn)品,并且按照法律規(guī)定主動或者按照投保人的要求將專業(yè)術語以及免責條款進行提示和解釋說明,,而不是收取保費后就忽略此環(huán)節(jié),,由其工作人員代為簽署投保人聲明等文件。此外,,現(xiàn)在電子投保越來越多,,保險公司應在電子投保中設計嚴格合理的流程使投保人能夠完全準確閱讀理解保險合同,尤其是免責條款的內容,,并且設置相應的答疑功能對投保人的提問做出解答,。只有保險公司嚴格按照法律規(guī)定履行自己的提示和說明義務并保留相應的證據(jù),才有可能在訴訟中獲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