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集地: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溫某等人
記者手記:不良商販為了謀取利益竟然拿老百姓餐桌上的食物“做文章”,我們不禁要問:這樣的黑心錢賺了真的會覺得心安嗎,?今天你在害別人,,就不怕明天你或你的家人也受到同樣的待遇嗎?
葫蘆島興城市人溫某等,,伙同他人低價從養(yǎng)魚戶手中收購死因不明的多寶魚后,,進行簡單處理包裝成箱銷往沈陽、哈爾濱等地,。一年多時間,,溫某等人共銷售死多寶魚60多噸,獲利113萬余元。近日,,溫某等人因犯生產(chǎn),、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罪被判刑,并被禁止從事食品生產(chǎn),、銷售及相關(guān)活動,。
興城市曹莊鎮(zhèn)有上百家魚場,婦女溫某在當?shù)貜氖滤a(chǎn)生意,。2009年,,溫某看到許多養(yǎng)魚戶所養(yǎng)殖的多寶魚出現(xiàn)死亡,遂低價購買這些死魚,,然后再經(jīng)過加冰封箱簡單處理進行販賣,。溫某后來又找來了閆某、溫某杰,、張某等人幫著收購,,并給他們開工資。
因為經(jīng)常收死魚,,養(yǎng)魚戶誰家魚死了都會給溫某打電話,。溫某等人通過鐵路發(fā)貨將魚賣給沈陽、長春,、哈爾濱,、濟南等地的魚販子。
經(jīng)對溫某銷售的死多寶魚進行抽樣檢測,,死多寶魚中檢出遲緩愛德華氏菌,,該菌是魚類(鰻、鲇,、鲆等),、兩棲動物(蛙)、爬行動物的重要致病菌,。經(jīng)遼寧省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食品安全案件危害評估,,長期食用病死魚,可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經(jīng)過對溫某等人銷售賬本進行審計鑒定,,僅2012年5月26日至2013年8月22日,溫某等4人共銷售死多寶魚60多噸,,銷售額多達879萬余元,,所獲利潤113萬余元。案發(fā)后,,溫某等人將非法所得113萬元退交公安機關(guān)和法院,。
法院審理認為,,溫某等4人的行為均已構(gòu)成生產(chǎn)、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罪,。
主犯溫某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20萬元,。溫某杰、閆某,、張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并各處罰金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