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3月2日,沈陽市皇姑區(qū)人民檢察院依法對一起涉疫情妨害公務案件從快作出批準逮捕決定,。
2月18日18時許,在沈陽市皇姑區(qū)某社區(qū)檢查站,韓某某在不佩戴口罩,、拒絕提供身份信息的情況下要求進入小區(qū),經民警和工作人員多次勸阻,韓某某依然不服從民警的勸解和警告,并辱罵和踢踹民警,被當場抓獲,。
公安機關提請審查批準逮捕后,,該院領導高度重視,指派辦案經驗豐富的員額檢察官承辦該案件,,經過認真細致的審查工作,,皇姑區(qū)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妨害公務罪對犯罪嫌疑人韓某某作出批準逮捕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