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12月19日,,記者獲悉,,遼陽市文圣區(qū)人民檢察院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在辦理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宋某某涉嫌故意傷害,、尋釁滋事,、詐騙一案時,,公安機關認定該案為惡勢力案件,,經文圣區(qū)檢察院審查認為犯罪嫌疑人涉嫌的五起違法犯罪事實中,,沒有相對固定的經常在一起的組織成員,不符合相關法律規(guī)定,,因此本案不符合惡勢力的認定標準,,經文圣區(qū)檢察院檢委會討論決定,,改變了公安機關惡勢力認定,對王某某,、宋某某以普通刑事犯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