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塔市法院向工人發(fā)放執(zhí)行到位工資
本報訊 10月8日,,記者從燈塔市人民法院獲悉,29名工人在燈塔市法院領到了被拖欠多年的工資,,這是今年燈塔市法院第8次為農(nóng)民工群體發(fā)放執(zhí)行到位工資。
這29名工人于2001年受某公司雇傭陸續(xù)到該公司工作,,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說好是計件工資,但是工資一直未發(fā),。今年5月,,經(jīng)燈塔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仲裁裁定被申請人某公司自裁決生效之日起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申請人29名工人被欠工資共計14萬元。
然而,,直到9月,,被申請人某公司仍未支付拖欠工資,29名工人向燈塔市法院申請執(zhí)行,。辦案人李勇首先與該公司負責人溝通,,該公司不配合執(zhí)行,三番五次說公司沒錢,。隨即,,李勇開始不斷向公司負責人施壓,多次到該公司找負責人談話,,在社會上造成了一定影響,,讓該公司信用度大幅度降低。李勇告訴該公司負責人,,如果再不拿出拖欠的工資,,法院將采取限制高消費、上失信名單等手段,。該公司負責人擔心公司的營運受影響,,也害怕給自己造成不良影響,最終把拖欠的工資全部交付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