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案人:王金海
職務:遼寧青松律師事務所律師
2016年12月30日,大連王某發(fā)現(xiàn)當?shù)匾晃⑿殴娞柊l(fā)布了一篇文章《2017年一到,大連這些東西統(tǒng)統(tǒng)免費》,,其中使用了他的攝影作品《海上看大連全景圖》(以下簡稱《海》照)。王某稱,《?!氛帐瞧?998年至2004年創(chuàng)作完成的,是他所有大連城市風光攝影作品系列中最好的作品,,該微信公眾號的運營單位大連實宇公司(化名)未經(jīng)許可擅自使用,,侵犯了其對作品所享有的署名權、復制權,、信息網(wǎng)絡傳播權,、獲得報酬權,給其帶來無法估量的損失,。前不久,,王某將大連實宇公司(以下簡稱實宇公司)起訴到大連市西崗區(qū)人民法院,要求停止侵害,,登報賠禮道歉,,并賠償其損失人民幣10000元。
實宇公司感覺很冤枉,,委托我和馮丹丹律師出庭應訴,。法院經(jīng)審理后認為,實宇公司未經(jīng)許可,,擅自使用王某的攝影作品,,且未指明作者身份,亦未向王某支付報酬,,其行為侵犯了王某對涉案作品的信息網(wǎng)絡傳播權,,應當承擔賠償損失的法律責任。4月25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決實宇公司在判決生效后10日內(nèi)賠償王某經(jīng)濟損失及維權合理開支6000元,。
接到判決后,實宇公司經(jīng)理徐某稱,,當時公司微信公眾號推送那篇文章時完全出于“好心”,目的是讓更多的大連百姓知道元旦期間到哪里玩會有哪些優(yōu)惠,。推送的文章里面確實有一張從大連港方向朝著大連東港方向拍攝的照片,,但照片未標明作者,如果王某發(fā)現(xiàn)實宇公司公眾號里的這張照片其擁有著作權,,給實宇公司打個電話,,實宇公司也會安排人跟其協(xié)商報酬事宜的,但王某并未通知實宇公司,,而是花了2500元對微信公眾號進行公證,,又花了3000元聘請律師將實宇公司起訴到法院,人為地擴大了所謂的“維權”成本,,完全沒有必要,。
作為本案的代理律師,在此要提醒大家,,引用,、使用、推送他人的美術作品,、攝影作品一定要注明出處,,并支付報酬。攝影作品受《著作權法》保護,,使用他人作品應當同著作權人訂立許可使用合同,,使用作品的付酬標準可以由當事人約定,也可以按照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的付酬標準支付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