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大連市金州區(qū)人民法院近日公開宣判首例惡勢力犯罪案,宋某波等4名被告人犯尋釁滋事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至九年六個月不等的刑期,。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7年9月至2018年2月期間,,被告人宋某波等4人多次到位于金州區(qū)炮臺街道高家村的高某洪家中,預謀、策劃到北京以及炮臺街道,、高家村委會鬧事。2018年1月9日,,高家村召開村民代表大會,,宋某波等4人明知自己并非該村村民代表,無權參會,仍糾集數十名村民至會場大聲喧嘩,擾亂秩序,,導致現場混亂,,會議延期兩小時舉行。2018年1月26日,,宋某波等4人糾集高家村數十名村民至所屬炮臺街道辦事處,聚集,、吵鬧、擾亂正常辦公秩序,造成該辦事處日常工作停滯一上午,,大門損壞,。2018年1月31日,宋某波等4人糾集高家村數十名村民至炮臺街道黨建辦公室找高家村前代理書記,,對其進行言語威脅,,逼迫其辭去高家村書記職務。2018年2月23日,,宋某波等4人糾集高家村村民圍堵高家村村委會,,大吵大鬧,擾亂村委會辦公秩序,,致使村委會無法正常工作,。2018年2月26日,宋某波等人糾集多人圍堵高家村村委會,,辱罵前來辦事的村民,,擾亂村委會辦公秩序,致使村委會無法正常工作,。
2017年1月至2018年1月,,宋某波向時任炮臺街道書記索要錢財2次,共計人民幣2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宋某波等4人糾集多人、多次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宋某波等強拿硬要,情節(jié)嚴重,,四被告人的行為,,侵犯了社會公共秩序,公訴機關指控其犯尋釁滋事罪的罪名成立,。宋某波等人經常糾集在一起,,多次實施犯罪活動,應當從重處罰,。
法院依法判決,宋某波等4名被告人犯尋釁滋事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至九年六個月不等的刑期,,同時,追繳非法所得人民幣76萬余元,,沒收作案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