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18歲,,沒到申請駕駛證的年齡就開車上路,車上還拉一個剛滿16周歲的少年,,近日燈塔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就查獲了這樣一起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3月28日7時,燈塔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城區(qū)中隊副中隊長戴金良帶領民警和協(xié)警在北立交橋橋頭執(zhí)行日常護學任務,。7時20分,,一輛載著兩人的三輪摩托車由西向東駛來,車上兩名男孩均未佩戴頭盔,看起來年紀偏小,,執(zhí)勤民警立即示意靠邊停車接受檢查,。檢查過程中,駕駛人顯得有些慌張,,不但無法出示駕駛證和行駛證,,就連身份證也不能向執(zhí)勤民警提供。細心的民警還發(fā)現(xiàn),,該車司機一臉稚氣,,看似未成年人。
經(jīng)詢問得知,,駕駛人宋某今年未滿18歲,,車上坐的是一個剛剛滿16周歲的少年,不可能持有駕駛證,,且駕駛的三輪摩托車還沒有牌照,。原來二人是燈塔市大荒地村的,駕駛人宋某在燈塔一家小吃部當學徒,,坐車的是他弟弟,,輟學后在家呆著沒意思,和他哥哥經(jīng)常來燈塔玩,。小宋嫌騎自行車累,,最近他爸爸出門打工,正好有一輛三輪摩托車閑置在家,,于是小宋就天天開著三輪摩托車拉著弟弟來燈塔,。這可不是普通的三輪摩托車,是油電混合的,,沒有油了可以換上電瓶繼續(xù)行駛,。宋某居然還是個法盲,不知道駕駛三輪摩托車還需要駕駛證,,沒騎幾天就被交警查獲了,。
執(zhí)勤民警當場以案說法,列舉了未成年人駕駛摩托車發(fā)生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經(jīng)民警教育后,,兩名未成年人均表示自己已經(jīng)認識到無證駕駛機動車的危害性。民警將宋某連同三輪摩托車帶至大隊后,,依法對駕駛人宋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和上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合并給予罰款700元并處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處罰,。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規(guī)定,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不執(zhí)行行政拘留,。民警隨即聯(lián)系兩名未成年人家長來大隊,,并要求家長帶回嚴加管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