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wǎng)訊 2月11日,,阜新市新邱區(qū)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并當庭宣判一起信用卡詐騙案,。
經(jīng)審理查明,,被害人張某的建設銀行信用卡過期,上海市建行卡中心服務處給其郵寄一張卡號相同的信用卡,,但張某在初次辦理信用卡時使用的手機號碼銷號后,,現(xiàn)由被告人周某某使用。周某某在接到快遞員電話后,,冒充張某將其在建設銀行補辦的信用卡取走,。周某某撥打建設銀行客服電話將該卡密碼修改后,先后兩次透支消費共計本金5000余元,,冒用他人信用卡所詐騙的錢大部分被其揮霍,。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周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鑒于被告人周某某當庭自愿認罪,,積極賠償被害人的經(jīng)濟損失并取得諒解,,且積極主動繳納罰金,酌情對其從輕處罰,,依法判決被告人周某某犯信用卡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兩萬元,。
據(jù)悉,為進一步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改進審判方式,,新邱區(qū)人民法院針對那些案情簡單,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有可能判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單處附加刑或免予刑事處罰,被告人認罪并對指控事實無異議的案件,,進行快審快結,,以進一步提高審判質(zhì)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