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多年的公安保衛(wèi)工作,,能夠催我奮進的動力就是“責任”二字。不僅僅是一種理念和一種倡導(dǎo)的精神,,更是警察對所負使命的忠貞和追求,。“責任重于泰山”,,回首走過的路,,那件我親身經(jīng)歷的真實故事,就是對這兩個字的印證。
1997年6月7日上午,,陽光明媚,。時任本溪市公安局明山分局張家派出所教導(dǎo)員的我,正在所里值班,。忽然見到許多群眾押著兩個披頭散發(fā)的婦女進了派出所,,后邊又跟了許多人,一會兒就有近百人把派出所里里外外圍了個水泄不通,,外邊還有人高喊:“打死她,,太惡毒啦!”我意識到問題是相當嚴重的,。
經(jīng)簡單了解得知,,兩個月前,這兩名婦女相信了一個大仙的“偏方”,,大仙說:“只要用面粉捏兩個童男童女小面人,,再抓10條小活魚裝在瓶內(nèi),在6月7日的那天早上扔進一口大井里病就會好,?!眱扇苏襾碚胰ィl(fā)現(xiàn)本溪現(xiàn)存的唯一一口大井就在新立屯車站附近,。于是她們在這天早上就準備好物品,,從站前乘公交車來到新立屯的大井旁,按“偏方”的要求,,先跪著燒紙,,而后投物。正當她倆完成“治病”的最后一個環(huán)節(jié)時,,被大井旁正在洗衣服的婦女發(fā)現(xiàn),。對方誤以為她們是往井水里投毒,大喝一聲“住手”,,但“毒物”還是被投進了井里,。洗衣服的婦女急了,呼喊周圍的鄰居:“有人往井里投毒了,!快出來抓壞人?。 币粫汗し?,近百名群眾就圍住這兩名婦女,,高喊著,聲討著……
這口大井是居住在新立屯千戶居民的飲水井,。
弄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為了保護好兩名婦女的人身安全,穩(wěn)定群眾的情緒,,我和民警借來木竿,,頂端釘上鐵鉤往外撈“毒物”,由于井水有6米多深,,根本探不到底,。怎么辦?為了防止矛盾升級,,引發(fā)更大的事件,,我想干脆自己帶頭喝“毒水”,解除百姓心中的疑惑,。于是,,我舀了滿滿一茶缸子井水,正當我要喝時,,一位姓賈的老大爺大喊一聲:“孩子,,你還年輕,千萬別喝,!”說著跑過來,,雙手摁住我的胳膊不放。又有一位婦女也大聲說:“警察同志您千萬別喝,,我親眼看見那兩個女人往井里投四大包毒藥呢……”我被群眾的真誠所感動,,但為了肩上的責任,我還是一仰頭,,大口大口把一缸子水喝進肚里……
為了徹底安穩(wěn)民心,,第二天,我專門從市政設(shè)施管理處借來一臺抽水機,,把“毒水”抽干,,讓百姓喝上了放心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