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5月12日,丹東市公安局振安分局太平派出所民警發(fā)現(xiàn)一名沒有任何身份證件的人經常在派出所門前徘徊,,經過民警詢問后,,得知該人是一名潛逃11年的網上逃犯。
于某某今年60歲,,戶籍地為元寶區(qū),。20年前,他離婚后到岫巖滿族自治縣打工,。在打工期間,,他認識了當?shù)氐耐跄常谙嗵帋讉€月后,,兩人同居,,并開辦了一家養(yǎng)雞場。2006年8月27日,,兩人因瑣事發(fā)生糾紛,,于某某用斧頭將同居多年的王某砍成重傷后逃跑。為了生計,,于某某長期在沿海漁船上靠打漁為生,。這些年他東躲西藏的日子很不好過,于是就有了要投案自首的念頭,。
于某某早年在經山街住過,,找過當時太平派出所的民警尋求過幫助,他就想到太平派出所來投案自首,。5月12日下午,,尋找原來的太平派出所,發(fā)現(xiàn)派出所已經不在那里了,。
他走累了,,太平派出所值班民警發(fā)現(xiàn)了他,主動上前詢問他是否需要什么幫助,。見到民警十分熱情,,于某某跟著民警走進了派出所內,民警看他好像是挺饑餓,給他在食堂打來了飯菜,,此時的于某某非常感動,,放下了心理包袱,把全部經過向民警做了交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