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wǎng)訊 近日,一起由凌海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立案監(jiān)督的案件在凌海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法院依法對被告人楊某某做出判決,。該案的成功宣判是凌海檢察院依法履行監(jiān)督職責的又一實效。
2020年1月,,被告人楊某某與被害人張某某通過網(wǎng)絡直播平臺認識,,因被告人楊某某提出要與張某某處對象,被害人張某某遂于1月31日來到被告人家中,,后被楊某某長期限制人身自由,、藏匿身份證和多次打罵。6月26日,,被害人張某某向鄰居求救,,后被公安機關解救。公安機關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將此案移送凌海檢察院審查逮捕,。
審查過程中,辦案檢察官發(fā)現(xiàn),,1月31日至6月26日期間,,被告人楊某某多次強行與被害人張某某發(fā)生性關系,涉嫌強奸犯罪,,凌海檢察院遂啟動立案監(jiān)督程序,,聯(lián)合公安機關針對強奸犯罪事實進行補充偵查。經(jīng)調(diào)查,,被告人強奸犯罪行為屬實,,9月4日,凌海市公安局以被告人楊某某涉嫌非法拘禁罪,、強奸罪,,向凌海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
11月25日,,凌海市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楊某某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總和刑期為有期徒刑六年,,決定執(zhí)行刑期為有期徒刑五年,。